直擊電動自行車之“亂”


鋰電世界 電動自行車在給人們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,也無可爭議地成為馬路“新殺手”。據山西公安交警網提供的統計數據,2014年全省共發(fā)生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共932起,占全省交通事故總數的18.2%,其中,239人死亡、964人受傷。太原市共發(fā)生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345起,42人死亡、387人受傷。
近年來,全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激增,電動自行車憑借其“三不三可二省”的優(yōu)勢(不用油、不用上戶、不用駕駛證,可拉人、可拉貨、可代步,省錢、省力),迅速走入人們日常生活中。以太原為例,在早晚高峰大軍中,電動自行車已成為市民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。伴隨著電動自行車數量的猛增,與其相關的交通事故也與日俱增。電動自行車最常見的“幾宗罪”為闖紅燈、橫行、逆行、不按車道行駛、載重。談起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之”亂”,不少機動車駕駛員、乃至騎車人、行人,都有多次心驚肉跳的經歷。
直擊電動自行車之“亂”
3月23日9時,省城北中環(huán)橋西,在限速每小時80公里的北中環(huán),過往車輛行駛速度均比較快。然而,記者觀察到,一些電動自行車與快速行駛的機動車“比肩而行”,甚至加速前行長時間占用機動車道。記者粗略計算,10分鐘內,先后有18輛電動自行車駛過。
記者前往省城多條快速路實地采訪發(fā)現,非機動車特別是電動自行車隨意駛上高架橋、占用機動車道的現象隨處可見。家住富力城小區(qū)的陳建偉告訴記者,他在雙塔寺街某公司上班,開車上下班途經東中環(huán)與建設路等快速路段,都會遇到電動自行車闖入機動車道的情形。
根據國家強制標準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(以下簡稱《條件》)整車主要技術性能要求,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k m/h。而據記者采訪發(fā)現,8成以上電動自行車均超過了《條件》規(guī)定的20公里的時速,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在快速路上并行飚速,讓不少機動車駕駛人提心吊膽。相關數據顯示,電動自行車時速每提高1公里,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將增加10%。事實上,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受傷或死亡等嚴重后果的事故也大多發(fā)生在其超速行駛的情況下。
除超速、搶占機動車道外,電動自行車負重也是引發(fā)事故的重要因素。在省城城郊、火車站、城中村的公交站旁等人流或外來人口聚集的地方,載客負重的電動自行車尤為泛濫。記者在太原火車站調查發(fā)現,這些違禁載客的電動自行車同時載2名乘客是常有的事,本就負重的電動自行車在擁堵的道路上闖紅燈、隨意掉頭、逆向而行,險象環(huán)生。據交警部門介紹,多數電動自行車的制動性能和防護性能不佳,加上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,載人后極不安全。
記者在太原市杏花嶺區(qū)第四中學看到,恰逢放學時段,騎電動自行車回家的學生并不少,記者發(fā)現,大多電動自行車后座均載有人,有的學生甚至在電動自行車上嬉戲打鬧。而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,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。照此標準,多數初中生和高一學生年齡均未滿16周歲,是不允許騎電動自行車上路的。